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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飞行
北京
2024-04-06
3月1日至12日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北京禁飞无人机
2024-04-06
北京通州查处多起无人机案件:收缴无人机,每人罚款1900元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未经批准操控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,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,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2024-03-03
3月1日至12日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北京禁飞无人机
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自2024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3月12日24时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。
2024-02-15
2024北京国际防灾减灾应急安全产业博览会
2024-02-15
2024北京国际无人机系统产业博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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